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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萧自然资规告字[2020]7号)
发布时间: 2020-07-16    浏览次数:24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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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萧自然资规告字[2020]7

萧自然资规告字[2020]7    2020/7/16

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0-10

 

 

宗地总面积:

 

3275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公园路以东、花园路以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3275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82.9639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212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规划设计条件按照按照《2020-10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地,本宗地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受让方须按照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规划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9%)。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0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0-11

 

宗地总面积

 

515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嘉泰龙城一号东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51518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12.882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起始价:

 

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82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11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地,本宗地与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规划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18%)。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1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0-12

 

 

宗地总面积:

 

308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公园路东、龙凤大道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3082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757.19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9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12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本宗地与萧县花园路以南、龙凤大道以北截取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2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0-13

宗地总面积:

 

370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龙凤大道以北、东环路以西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

 

3702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999.13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构筑物,出让宗地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及地上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管线杆塔井等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8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0-13号土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宗地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地,本宗地与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宗地为同一建设项目用地,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各项指标,本宗地受让方须按照经原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另行申报规划方案。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56%)。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0-13号),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改用地范围内提供2000套不少于22万平方米安置用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按建设基价+分摊地价进行计算,其中建设基准价以县政府第174次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中《萧县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费用测算表》所列项目构成,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地下车库不回购;土地竞得人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另行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安置房标准以及回购相关事宜,所涉及回购问题由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解释;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基础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工程达到能办理商品房预售条件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配套建设花园路工程,道路路线全长约1123米,规划红线宽24米,包括市政管网(雨污分流)路灯和绿化;顺河路至龙凤大道沿外环路西侧50米绿化带,总长约1155.5米;沿50米绿化带内长约1155.5米排洪沟,(工程起点顺河路,终点三龙支河上游支沟交汇处),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河口宽8.4米-10.8米,河底宽6米,河深约3米-6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07月16 日至 2020年080417时00分前,按照出让文件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五、 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04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0804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08060900分在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3.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法人单位,须取得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平台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地块纸质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及竞得人竞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也可现场办理(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注册地址如下: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CA :http://ggzyjy.ahsz.gov.cn/

网上申请注册CA:http://www.hfztb.cn/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担(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微信同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13956889277

开户单位:萧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中国银行萧县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萧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27308053003865(建) 188706672956(中) 2510201021000043537(徽) 12025101040009935(农)1312052029026466662(工)20000253072410300000018(农商) 100560195700010001(邮)

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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