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然规出让告〔2020〕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20—16号等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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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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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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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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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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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筑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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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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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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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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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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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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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兴浍路北侧,兴淮路南侧,青年南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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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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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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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7
(102.0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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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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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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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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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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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规条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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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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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兴淮路南侧,青年南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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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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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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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7
(78.1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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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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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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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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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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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规条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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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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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五福路东侧,兴县路北侧,龙岗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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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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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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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90
(76.3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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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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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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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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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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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规条202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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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2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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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五福路东侧,为民路南侧,龙岗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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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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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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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0
(64.7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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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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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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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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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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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规条202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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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宗地内地上杆线和地下管网等迁移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人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WH2020—18号和WH2020—19号土地要求一次性整体摘牌,加价幅度100万元。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20年6月12日8时—2020年6月24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一家银行账户)。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联系人:程鹏,张家奎;联系电话:0552—5032043。
八、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wuhe.gov.cn)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