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实地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矿山现场,并对转让标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及现场环境、运输道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及调研,已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为县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废弃矿山和无为县石涧镇浪尖山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废弃石料价值评估报告》(冀矿资评字(2020)AH01号)中无为市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和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石料土方量87,148.40m3资产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目前,无为市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尚未施工,预计2020年5月1日前开工,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及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负责对无为市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石料进行装载、清运等工作;如对相关废弃石料进行转载时,需对相关石料进行破碎的,应由受让方自行破碎,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自相关矿山运输至主干道(208省道),不得通过村村通道路运输,受让方须自行规划、建设运输道路;相关运输道路规划、建设方案经转让方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转让方要求,在转让方指定区域对转让标的进行装载、清运,自行准备相关设备,配备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不得分包、转包;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装载、清运所需的各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无为市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开工后,转让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1个月的施工计划书面告知受让方,每个施工日产生的废弃石料,由受让方负责在次一施工日内清运完毕。
9、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应自觉接受转让方或有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如遇行业主管部门、环保督查等日常检查,应予以积极配合。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因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或清运不及时等原因影响整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或验收标准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限期整改,如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进行整改的,转让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进行装载、清运,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兑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装载、清运的相关废弃石料资产归转让方所有。
11、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为市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未按期验收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可按5万元/天的标准直接在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30天的,转让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相关违约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受让方已清运的石料资产归受让方所有,未清运的石料资产归转让方所有;因逾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标的装载、清运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转让方认为该行为给转让方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转让方一次性全部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相关责任,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受让方已清运的石料资产归受让方所有,未清运的石料资产归转让方所有。
1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相关废弃石料清运通过转让方验收后,受让方须在1个月内撤离相关人员、自行撤走相关设备,否则,视同受让方自动放弃相关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要求进行补偿。
14、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如与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为县石涧镇浪尖山石子厂废弃矿山和无为县石涧镇浪尖山石灰轮窑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废弃石料价值评估报告》(冀矿资评字(2020)AH01号)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15、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为不含税价,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如受让方确需本次转让标的增值税发票的,转让方向相关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所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及相关附加税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支付给转让方),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6、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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