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
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
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
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
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
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1日 17 时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7年 8 月 22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
间即 2017年 9 月8 日 9 时 30 分。
6.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
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
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
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
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 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
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
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
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
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
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
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
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
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0564-2778689
招标代理机构: 余先生
联系电话:130354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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