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灵璧县第二中学搬迁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灵发改审批【2020】316号
1.4招标人:灵璧县中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项目业主:灵璧县中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融资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第二中学搬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1DFWGZ00062/JG2021-02-0075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DFWGZ00062/JG2021-02-0075
2.5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嫩江路北侧,迎宾大道西侧。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93.226亩,总建筑面积约187722.32㎡,地上建筑面积174722.30㎡,地下建筑面积13000.02㎡。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65158.76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7合同估算价:约为人民币65158.76万元。
2.8计划工期:总工期5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图审工作。
2.9招标范围:灵璧县第二中学搬迁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测绘、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必须是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绩,仅含专业工程(例如装饰装修工程或布展工程等)的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在此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不会濒临破产。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月15日上午09:00至2021年2月1日下午17: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灵璧县中灵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邮 编:234200
联 系 人:高帅
电 话:15212503103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朱泽忠、任雪松
电 话:15375455875、18326001970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81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灵璧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汇处
电 话:0557-2379007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5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本公告所示账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725240482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2870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