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部分房产出租标的七:望江路门面
发布时间:
2018-04-09 浏览次数:792次
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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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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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2018DF10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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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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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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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部分房产出租标的七:望江路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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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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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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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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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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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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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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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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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部分房产出租标的七:望江路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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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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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出租标的为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部分房产出租,标的一:推广培训中心楼一楼,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190㎡,出租底价为4.56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二:推广培训中心楼二楼,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250㎡,出租底价为6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三:推广培训中心楼三楼,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270㎡,出租底价为6.48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四:推广培训中心楼1号仓库,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100㎡,出租底价为2.4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1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五:推广培训中心楼2号仓库,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120㎡,出租底价为2.16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1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六:教学楼,地址为陈村南路100号,面积约380㎡,出租底价为8.2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标的七:望江路门面 地址为望江西路386号,面积约60㎡,出租底价为7万元/年,竞价保证金为2万元,免租金装潢期15天,履约保证金为实际三个月租金之和。 2、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无租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标的一至标的七可分别承租也可整体承租,整体承租的免租金装潢期均为15天。 7、现场勘察人:黄海晖 联系电话: 0551-6556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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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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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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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西路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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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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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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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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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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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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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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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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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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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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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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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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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2个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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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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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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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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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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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产字第105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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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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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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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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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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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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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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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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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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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参考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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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租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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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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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评估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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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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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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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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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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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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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自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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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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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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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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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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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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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放弃或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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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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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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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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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不得从事娱乐、餐饮、洗浴等行业,如由此造成承担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9、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10、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不计息, 公告截止日为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承租申请书; (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3)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11、承租人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人指定帐户,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首期应付价款的结算。未能被确定为承租人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12、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意向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网络动态报价。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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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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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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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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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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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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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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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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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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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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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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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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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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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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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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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设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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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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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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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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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就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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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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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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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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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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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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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99030100100101743 开户行:兴业银行合肥徽州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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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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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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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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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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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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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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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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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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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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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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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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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00004850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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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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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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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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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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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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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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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287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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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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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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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ang@aae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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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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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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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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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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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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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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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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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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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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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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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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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材料外, 意向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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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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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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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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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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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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