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同时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2)具有省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资格。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 / 。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11、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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