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颍州区芦桥沟生态湿地公园、阜阳市颍州区南片区生活系统绿化工程七渔河景观绿化设计及施工(招标编号:JG2017-04-0195)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3-22    浏览次数:2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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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阜阳市颍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

阜阳市颍州区芦桥沟生态湿地公园、阜阳市颍州区南片区生活系统绿化工程七渔河景观绿化设计及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17年3月21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4.67%

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杭州萧山凌飞环境绿化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6.56%

第三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盈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景观园林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2%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7日

(共三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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