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2021年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116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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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ZN00497

、项目名称:2021年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丰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丰县义井乡义井社区

中标(成交)价格:贰佰伍拾伍万伍仟陆佰玖拾玖元壹角玖分2555699.19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1年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1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李姗姗

执业证书信息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皖 2341921581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根生,朱学光、马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671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1年长丰县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水务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66673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云峰

电话:0551-62721968、0551-62721974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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