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6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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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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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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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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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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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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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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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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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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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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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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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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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7线南侧、星园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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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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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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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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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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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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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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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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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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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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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都大道北、文城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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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7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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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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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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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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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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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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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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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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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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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S307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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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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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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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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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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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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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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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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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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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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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路东侧、乐行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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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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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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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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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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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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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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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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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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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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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大道北、站前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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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8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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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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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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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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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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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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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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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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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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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大道侧、站前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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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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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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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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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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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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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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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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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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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价幅度为工业用地1万元/次或其整数倍,商服用地5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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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25日至 2016年1月19日,到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5年12月25日至 2016年1月19日到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月19日11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月 20日15时在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
(二)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GY2015-49和GY2015-50号地块为土地和地上国有资产一并出让,起始价包括土地和地上国有资产,其地上国有资产委托价格分别为1670万元和348.92万元,公开出让的溢价部分全部计入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一并上缴国库。
(五)出让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8-7251209
联 系 人:武强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7820239971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