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6150194
	各投标人:
	 
	《怀宁县路灯安装工程之数字照明系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及技术服务二次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做出修改: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网银转账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指定账户;备注栏可简写项目名称“怀宁路灯安装数字照明系统项目”。
	2、删除第二章、4.2条中“参照中电五十所企业软件标准QN 803.02.1编制”和4.3条中“使用中电科技五十研究所自行开发的多媒体版照明监控防盗管理软件”字句。
	3、第二章4.3.4条中“WINDOWS XP系统”修改为“WINDOWS 7操作系统”,“WINDOWS 2003 SERVER 操作系统”修改为“ LINUX操作系统”。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中“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予变更。
	6、删除技术标格式部分第三条“5、演示内容及答疑纸质资料(格式自定)”。
	7、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变更为:2015年12月28日9时00分。
	  8、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