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业主的委托,现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4-065
2.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
3.询价要求:
3.1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有效年检,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该产品经营资质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承诺;
3.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售后服务能力;所投产品需具有“公安部一所照片加解密算法授权”及“商业密码销售许可证”;
4.技术参数中所提及的其他要求;
3.2报价函构成:
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须在报价函密封袋外另附一份以便资格审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厂家授权书原件(经销代理商提供)、“公安部一所照片加解密算法授权”及“商业密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产品介绍彩页及技术参数中提及的其他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4 报价:此项目的报价不得超过20.16万元。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各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单项限价,货物序号不得随意变更)。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货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培训、运输、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配送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5供货时间及地点、要求:供货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须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安排专人发货,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货到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且经业主单位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90%货款,10%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经业主单位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及时付清。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及需方相关要求。
3.6 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7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年检期内)(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生产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公安部一所照片加解密算法授权”原件及“商业密码销售许可证”原件、 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销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 采购保证金为:3000元
4.1.1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4.1.2供应商应按要求在开标截止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开标时以采购中心到账单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
4.1.3银行账号:188728303697
4.1.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4.1.5收款人: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2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1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监督机构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下午14:30-15:00
7. 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县住建局一楼东侧)
8. 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下午15:00 。
县交易中心联系人: 鲁承皓 电话:0555-4326687
县医疗管理中心联系人: 陈主任 电话:13856529966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供应商需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