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附属物(和平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4-10    浏览次数:6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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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附属物(和平公园)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附属物(和平公园)工程施工

1.2 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061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社会[2011]443号

1.5 招标人: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阜前路以南,颍州南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阜阳市烈士纪念馆占地约35亩,本次环境景观用地面积约22198.5平方米。

2.3投资规模: 约1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广场、停车)、大门、广场铺装、园林小品、雕塑及景石工程,道路电照含庭院灯及广播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信誉要求: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6 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4  月  10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 工               

电    话:0558-215508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金牛小区12号楼101室

联 系 人:回 工                 

电    话:0558-2260728           

电子邮箱:SZJXYXGS@163.COM        

 

 

2015年 4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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