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临泉县农业委员会尿素及复合肥料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4-12-25    浏览次数:4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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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临泉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对临泉县农业委员会尿素及复合肥料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1、项目编号: C20140477

2、项目名称:临泉县农业委员会尿素及复合肥料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要求及金额详见附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肥料生产经营资质齐全有效,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肥料企业必须提供《肥料登记证》或免予登记证明证件。

(三)能够开展售后服务,包括送货到乡镇(村)。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一);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四);

5.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肥料登记证》或免予登记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二)(复印件加盖公章)。

5.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报价函格式及要求格式五);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承担无效报价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2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数量及服务承诺。

6.3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询价函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6.4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货物价款、运输、装卸、抽检及税费等应包含在报价单内。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8、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9、采购保证金:无

10、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11、供货人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第一包尿素类: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成交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候选供应商。如投标报价相等则由报价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包肥料类: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同等金额所报数量最多成交的原则(以折算后有效成份(N-P2O5-K2O:15:15:15,总养分≥45%)数量最多的中标),按照供应商所报数量从多到少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候选供应商。如投标所报数量相等则由报价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12月30日15:3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14、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

联系人:刘德华,联系电话:0558-6405693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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