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淮北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6-03    浏览次数:4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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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CG-F15050

受淮北市民政局委托,就淮北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淮北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及以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为企业时须提供)的独立法人。

3、具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以上(含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及承担过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任务的企业。

4、承揽过县(市)级地名普查或国土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项目。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地名普查任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登陆淮北市招标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若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预算价为:188万元;项目不分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自带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其他如电汇、现金、转账等任何方式均视为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从自身账户(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视为无效)开户银行办理的自带银行汇票(单独递交,不要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起)、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投标书接受人核验。如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未交纳合格的银行汇票(须齐全为有效联),接受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置,如发生质疑投诉的由相关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退还;正常情况下,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给投标单位。

备注:1、已缴纳30000元诚信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免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如投标人对“自带银行汇票方式”不清楚请垂电0561-3198203咨询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6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角,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楼)开标二厅  

邮政编码:235000

电    话:0561—3033761            

联 系 人:葛磊            

网址:http://www.hbzbcg.cn/hbztb/Default.aspx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账  号:1331201021000146498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

15050淮北市民政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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