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F2015017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2015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设计
	2、招标人:凤阳县教育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各乡镇。 
	2、项目概况:18个项目规划、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共分为3个标段,总投 资约170万元。
	3、设计周期:40日历天/标段。
	4、招标范围:项目总体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1标段:曹店中学项目,刘府小学项目,二铺小学项目,黄湾小学项目,燃灯中学项目; 
	2标段:燃灯小学项目,马湖学校项目,龙坝学校项目; 
	3标段:7所学校厕所、大门、围墙工程,亮岗小学项目,殷涧小学项目,京山学校项目。
	投标人所投标标段不限,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前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后面相应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进入商务评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工程款付款方式:规划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和规委会后提供全部图审通过的设计成果后一次性付至总价的90%,剩余10%等工程竣工后付清(无息)。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质。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5年4月16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300元/标段(由投标人在开标时递交至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每一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都为伍万元(RMB:5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元),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RMB:40000元)。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 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标段),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 2015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 工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550-6730869                 联系电话:1396514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