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收悉各投标人疑问函后,现答复如下:
1、投标人情况表(格式)中“资产负债(2009年12月)”更改为“资产负债(2014年12月)”;
2、评分办法中人力结构2.2条:“拍卖机构员工20人(含20人)以上得3分,20人以下得1分。(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修改为:“拍卖机构员工20人(含20人)以上得3分,20人以下得1分。(提供注册在本拍卖公司的《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近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或领取养老保险金证明)”。
繁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