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开询价函(二次发布)
项目编号:TCZBCG-20140039-2
采购人: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人: 陶志斌、杨平
联系电话:0550-7021304 、13955076566、13955095636
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
联系人: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06869、18755093216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评估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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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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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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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主要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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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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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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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长市谕兴文庄建筑石料玄武岩采矿权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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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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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储量:建筑石料用玄武岩2981.10万吨(122b);
矿区范围:0.444平方公里
矿区拐点坐标:
J1,3601403.00,40415032.00
J2,3601433.00,40415125.00
J3,3601402.00,40415119.00
J4,3601439.00,40415320.00
J5,3601320.00,40415449.00
J6,3601373.00,40415548.00
J7,3601023.00,40415910.00
J8,3600837.00,40415832.00
J9,3600795.00,40415580.00
J10,3600939.00,40414910.00
J11,3601046.00,40414910.00
标高:-21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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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估成果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在评估结果确认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元)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2.1投标文件组成
(一)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4)开展评估工作组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是否矿业权评估师等);
(5)开展评估工作组成人员个人简历(需说明工作经历、从事专业及取得的成果)、评估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2原件组成(按本询价文件要求携带至现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除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外,其余部分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
2.4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原件由投标人手持,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②资格证明材料(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资格证明档案袋内;
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于报价文件档案袋内。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矿业权评估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必须单独密封于另一档案袋,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密封或未按时递交的都将被拒收。
④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封面上标明袋内材料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于2014年5月16日9: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否则,该投标文件可能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查士平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4 年5月16日8: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4 年5月16日9:00分
地 点:天长市新河北路85号(原法院内)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前,请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给代理机构,否则不予接受标书(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新河北路85号(原法院内)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4 年5月1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ahyxgcz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4年5月13日17时后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
上述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5月16日9时00分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不接收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开标时由天长市招标局监督人员向评委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表,由评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审查确定投标保证金交纳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保证金转入下列账户之一:
(账户一)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账 号: 1313202009026481808
(账户二)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长支行
账 号: 34001737108059556666
(账户三)收款单位: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天长支行
账 号: 100370045380016666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国土局矿业权评估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交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
五、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由招标采购管理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2、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确认;
4、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
5、宣读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由主持人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密封函,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报送至评标室;
6、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成交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成。
2、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原件进行审验,审验不合格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3、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各投标人资格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后,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则由采购人宣布招标失败。
4、定标: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采购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方可确定为成交中标人。
5、该项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6、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3、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重要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7、重要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附加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4、当中标人因弄虚作假或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待评估成果交付后,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
报价函
致: 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天长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矿业权评估项目公开询价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评估成果的交付。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函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