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民广场及“三馆”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公告 皖C-2013-GC-Y-604
发布时间:
2013-12-10 浏览次数:545次
工程名称:蚌埠市民广场及“三馆”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项目编号:皖C-2013-GC-Y-604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人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525号
工程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南侧
招标范围:市民广场及三馆景观照明
投资概算:3900万元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江苏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景地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苏农园艺景观有限公司
投标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①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万元企业;
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企业。
(2)业绩要求:同时具备
①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含照明)对应的设计业绩一个或一个以上;
②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含照明)施工业绩一个或一个以上。
企业业绩以2008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
(3)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分包和工程转包挂靠行为。
2、项目经理要求:
(1)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业绩要求: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含照明)施工业绩一个或一个以上。(以2008年1月1日以来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原件中必须体现是拟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3、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含照明)对应的设计业绩一个或一个以上。(以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原件中必须体现是拟任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的业绩。若不能体现,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能体现设计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的证明材料。)
若提供的业绩(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不能体现是否含照明工程,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转账或电汇之前按原蚌招标中心[2011]12号文(http://www.bbztb.cn/bbweb/InfoDetail/?InfoID=2ccfac0e-d3ed-422e-b5f0-6af19222a555&CategoryNum=006002001)规定,将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银行基本账户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受理窗口备案。否则,备案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无效。
2、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基本账户转出,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必须在开标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成为“蚌埠市招投标市场投标企业库”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蚌埠市民广场及“三馆”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项目投标保证金,蚌埠市民广场及“三馆”夜景照明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被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8、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发布时间:2013年12月9日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1、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3年12月9日以后
(2)下载地址:
投标人投标前必须在“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成为网上会员后,点击“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运行系统”的“会员入口”,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联系人:李俭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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