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场地及排水等工程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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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1    浏览次数:545次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场地及排水等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编号 
					 | 
					
						 
							2015-GC-Z-Z-319 
					 | 
					
						 
							标段号 
					 | 
					
						 
							一个标段 
					 | 
				
				
					| 
						 
							项目名称 
					 |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训练场地及排水等工程 
					 | 
				
				
					| 
						 
							招标 
						
							控制价 
					 | 
					
						 
							2349565.7元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皖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铜陵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价(元) 
					 | 
					
						 
							1553105.09 
					 | 
					
						 
							1590655.97 
					 | 
					
						 
							1650000.00 
					 | 
				
				
					| 
						 
							工期(天)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5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   格 
					 | 
					
						 
							合   格 
					 | 
					
						 
							合   格 
					 | 
				
				
					| 
						 
							项目经理 
					 | 
					
						 
							张德才 
					 | 
					
						 
							姚能文 
					 | 
					
						 
							方斌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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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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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以上中标候选人存在的问题应在公示期内书面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3日内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认可的可于收到答复的10日内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投诉,未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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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单位: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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