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一、二期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谈判文件
发布时间: 2016-01-13    浏览次数:5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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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一、二期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czcg201601-025
 
 
 
 
 
 
 
 
采   购   人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6年1月9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一、项目名称: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一、二期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czcg201601-025
三、项目地点:滁州市南谯区和来安县境内
四、工程概况: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一、二期工程全长24公里,两侧安装太阳能路灯,路灯采用LED照明,详见采购清单。
五、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六、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12米灯287盏,15米灯4盏;二标段:12米灯348盏,15米灯2盏;三标段:12米灯329盏,15米灯7盏;四标段:12米灯346盏,15米灯6盏。分期开标。
具体划分见附件。
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八、谈判小组
负责人:姬少军
成  员:李勃、汪祝麟、陈义兵、王智、朱亚双、邵统海、何长元、何勇                                                             
九、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二份。
十、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月13日15:00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3楼)。
十一、谈判时间、地点:2016年1月 13 日15:00,谈判地点同递交谈判文件地点。
十二、拟谈判供应商:安徽朗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唐封凯
联系电话:13956291780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春雪 
联系电话:18255053202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须知

一、时间安排

拟谈判供应商按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配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商谈。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
(6)同时具有相应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7)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供应商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相应的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诚信投标承诺书;
(5)投标函;
(6)单一来源采购报价单;单价组成分析表;
(7)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8)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参数等;
(9)《谈判内容及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注:1、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或通过公证的公证件须带至现场查验。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整套路灯的所有分项配件、运输、相关税金、基础浇筑、安装、调试、五年内免费及时更换损坏的路灯配件等及其它确保每天正常亮灯的全部费用。每盏路灯的谈判最高限价为12米高的15000元/盏,15米高的22800元/盏.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应于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三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谈判

(1)谈判小组审阅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投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配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商谈;
(3)供应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收取

招标代理费用3万元、第一次路灯招标清单控制价编制费2万元,评委费据实收取。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付清。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30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谈判开始前从基本户转账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谈判。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1233 4001 0400 04421

八、履约保证金

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以现金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要求

(一)、 设计依据:
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
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09)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4)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2012)
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1998)
6)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GBT-24969-2010)
7) 建设部关于实施《节约能源—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的通知
8) 业主及相关专业提供的资料
(二)、太阳能照明配置方案及控制系统:
1、配置方案:
(1)照明方式:根据本地区自然环境,本地区年平均日照2073.4小时,平均每天约5.7小时,照明系统每天工作10小时,保证连续阴雨天数10-15天提供照明,两个连续阴雨天之间的设计最短天数为20天。
(2)布置方式:根据上述基本条件,本次设计路灯采用双火灯型。采用双侧对称布置。杆间距约为35米。杆高12米,路灯悬挑长1.8米,仰角均为12度。
(3)灯具:灯具结构均为一体化 LED光源,压铸铝壳及钢化玻璃透光罩,灯罩防护等级IP65,维护系数0.7。
(4)灯杆:采用优质Q235钢板经模压成型,灯杆表面热镀锌处理后表面聚脂粉体涂装(白色)。
(5)太阳能电池组件:高效晶体硅电池组件540W(180W×3)LVM8-180/40A 高效晶体硅,18%效率,锂电电池采用BMS管理系统,3600Wh(1200Wh*3套)、路灯输入电压24V。太阳能电池板为两块串并联。中杆灯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高效晶体硅电池组件720W(4*180W)锂电电池1200Ah×4(24V).路灯输入电压24V。太阳能电池板为两块串并联,顶1块、下1块。
(6)倾角:本设计根据本地区经纬范围:北纬31°51′一33°13′、东经117°09′一119°13′之间,确定太阳能电池板与地平线倾角为37°。
(7)光源:一般路段路灯选用150+30W LED灯(LV01A—150),灯具尺寸:850*330*90mm 净重:9.5KG,交叉口处路灯选用3X100W LED灯。IP等级为IP65,光源:台湾晶元/ PHILIPS(或同等级产品) ,光效:120Lm/W,色温:3500-4000K.
2、控制系统:
采用自动控制,由于太阳能路灯为全套设备,控制器有厂家配套提供,控制方式为时、光、分时全自动控制。本次设计暂定为:路灯上半夜满功率照明6小时,然后采用太阳能路灯控制器减弱一半光通量,灯具点亮再4小时后关闭。
3、综合考虑后,本次道路设计平均计算照度:机动车道>20lx,照度均匀度大于0.3,LPD值为小于0.70,满足规范要求。
(三)、抗风:
1、太阳能组件:厂家应保证能承受当地的风速而不至于损坏,重点是电池组件支架与灯杆的连接,所有紧固件应使用不锈钢螺栓固定连接。
2、灯杆和基础:路灯灯杆和基础的抗风设计与电池板高度、面积、倾角及灯杆结构、当地最大风速等有关。由灯杆厂家对已有设计图纸进行核算,保证最大风速时太阳能路灯灯杆的稳定性。
(四)、防雷和接地:
l、安全电压:本次设计太阳能路灯为DC24V。属安全电压,不做电气保护接地。
2、防雷配置:
(1)不可用路灯、太阳能电池板作为接闪器;
(2)用金属灯柱兼作接闪器和引下线:
(3)路灯基础钢筋笼在-0.50m以下其钢筋表面积太于0.37m2 时,可作为防雷接地体。否则应增加人工接地极,接地电阻≤10欧.必要时将接地体连接。接地做法同一般路灯。
(4)在路灯控制器内设置TVS(瞬态电压抑制)防雷保护。
(五)、技术参数要求
1、太阳能电池组件
(1)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80Wp*3。
(2)技术要求:
①采用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7.5%以上;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
②由抗老化的EVA树脂,耐候性优良的TPT复合膜层压而成。
③使用寿命25年以上;衰减率:25年<20%。
④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⑤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使用。
⑥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极管。
⑦连接端采用易操作的专用公母插头,使用安全,方便,可靠。
⑧太阳能光伏连接器采用镀银接头,防护等级IP67。
⑨产品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取得相应检测报告。
2、灯具及LED光源
(1)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150W+30W;灯具外壳采用铝型材外壳。
(2)技术要求:
1>灯具:
①LED路灯灯具安装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保证灯具与灯杆安装后协调美观。
②LED光源光效≥120(lm/W)。
③灯具适应环境温度:-40℃至+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30℃,结温≤85℃。
④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
⑤LED路灯功率因数>0.9,灯具驱动功耗小于<10%。
2>LED光源:
①采用进口光源芯片。
②LED驱动电流350mA。
③发光效率≥120lm/W。
④LED寿命≥50000h(85°C结温)。
⑤LED灯具10000小时,光衰<3%。
⑥色温3000-4000K,Ra>75。
3、太阳能专用锂电池
(1)规格型号:太阳能专用锂电智能储控单元(锂电池容量≥3600Wh)。
(2)技术要求:
1>锂电池
产品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取得相应锂电太阳能路灯系统检测报告。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5-55℃。
锂电池使用寿命达到8年以上。
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等功能。
产品出厂时采用标准接头,具有防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IP67。
2>智能控制管理系统(控制器)
a.工作电压:DC24V、10A
b.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接、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c.产品具备在线监控和用户随时可设置功能,方便后期调试及维护。
d.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使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
e.具备单节独立电压检测与保护功能。
f.短路保护电流40A,反应时间0.8mS。
g.过流保护电流20A,反应时间小于2S。
h.控制方式:光控+双时段智能控制,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
4、灯杆
(1)规格型号:灯杆高度12米,灯杆材质为Q235碳钢。
(2)技术要求:
①灯杆采用圆锥单弯臂灯杆,上口径120 mm,下口径280 mm。
②灯杆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喷塑表面应光滑美观。
③灯杆壁厚≥5.0 mm,灯杆底盘φ500*20mm。
④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
⑤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焊接质量、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⑥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
(六)其它
1、产品需通过CQC质量认证并获得相应证书。
2、照明时间:整晚亮灯(≥10小时),阴雨天气连续10天以上保证照明。
3、设备包装需完好,应注明与提货清单相符合的型号规格和数量。
4、提供太阳能电池组件、LED光源及灯具、锂电智能储控单元、灯杆及构件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详表。
5、连接部分用线材选用全铜、国际专用电缆。
6、零配件满足供应、服务热线全天候畅通。
7、说明中与图纸如有不符之处,应以有关照明施工图为准。
8、所有电气设备应选用国家现行的技术先进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9、施工图中所附的灯型立面图仅为参考,具体样式可由建设单位确定,本次设计仅提出有关具体技术要求以供参考。

二、采购相关参数要求

1、12m高路灯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1
太阳能电池板组件
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80WP*3
技术要求:
采用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8%以上;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
使用寿命在25年以上,衰减率:25年<20%。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得使用。
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级管。
连接端采用易操作的专用公母插头,使用安全,方便,可靠。
太阳能光伏连接器采用镀银接头,防护等级IP65。
产品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取得相应检测报告。质量保修期5年。
 
2
灯具及LED光源
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150W+30W;灯具外壳采用铝型材外壳。
技术要求:灯具:
LED路灯灯具安装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保证灯具与灯杆安装后协调美观。 单极LED光效≥120(1M/W)。
灯具适应环境温度:-40℃至+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30℃,结温≤85℃。
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
LED路灯功率因数>0.9,灯具驱动功耗小于<10%。
灯具需提供国家级光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
LED光源
采用进口光源芯片。LED驱动电流350mA.
发光效率≥120Lm/W
LED灯具10000小时,光衰小于3%
显色指数:Ra>75.
色温3000-4000K。质保期5年。
 
 
3
太阳能专用智能型锂电储控单元(锂电池)
规格型号:太阳能专用锂电智能型储控系统(单元)(锂电池容量≥3600WH)
技术要求:
锂电池
产品需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提供相应锂电太阳能路灯系统检测报告。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5-550C。
锂电池使用寿命达到8年以上。
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功能。
产品出厂时采用标准接头,具有防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IP67.
智能控制管理系统(控制器)
1、工作电压:DC24V、10A
2、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腐、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3、产品具备智能控制功能,方便后期调试及维护
4、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使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
5、具备单节独立电压检测与保护功能。
6、短路保护电流40A,反应时间0.8mS
7、过流保护电流20A,反应时间小于2S
8、控制方式:光控+双时段智能控制,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保质期5年。
 
 
4
灯杆
规格型号:杆高12米,灯杆材质为Q235碳钢。
技术要求:
灯杆采用圆锥单弯臂灯杆,上口径120mm,下口径280mm。
灯杆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喷塑表面应光滑美观。
灯杆壁厚≥5.0mm,灯杆底盘D500*20mm, 
 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焊接质量、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使用寿命15年。
 
 
5
基础
详见施工图
包括预留套管、预埋件等
 
 
 
 
2、15m高路灯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量
 
1
太阳能电池板组件
规格型号:太阳能电池组件功率≥180WP*4
技术要求:
采用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片效率达18%以上;采用高强度,高透光率的低铁、绒面钢化玻璃,增加阳光辐射量,透光率91%以上。
使用寿命在25年以上,衰减率:25年<20%。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得使用。
接线盒内应安装两只以上防止热斑效应的旁路二级管。
连接端采用易操作的专用公母插头,使用安全,方便,可靠。
太阳能光伏连接器采用镀银接头,防护等级IP65。
产品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取得相应检测报告。质量保修期5年。
 
2
灯具及LED光源
规格型号:LED路灯光源功率≥100W×3;灯具外壳采用铝型材外壳。
技术要求:灯具:
LED路灯灯具安装仰角采用可调式或固定式;保证灯具与灯杆安装后协调美观。 单极LED光效≥120(1M/W)。
灯具适应环境温度:-40℃至+55℃;正常工作时外表温升≤30℃,结温≤85℃。
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防护性能采用硅橡胶密封圈。
LED路灯功率因数>0.9,灯具驱动功耗小于<10%。
灯具需提供国家级光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报告。
LED光源
采用进口光源芯片。LED驱动电流350mA.
发光效率≥120Lm/W
LED灯具10000小时,光衰小于3%
显色指数:Ra>75.
色温3000-4000K。质保期5年。
 
 
3
太阳能专用智能型锂电储控单元(锂电池)
规格型号:太阳能专用锂电智能型储控系统(单元)(锂电池容量≥4800WH)
技术要求:
锂电池
产品需通过国家太阳能权威部门认证并提供相应锂电太阳能路灯系统检测报告。
产品通过CE、ROHS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企业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认证,并获得相应认证证书。
使用温度范围满足-25-550C。
锂电池使用寿命达到8年以上。
具有防水、防潮、防腐、保温隔热功能。
产品出厂时采用标准接头,具有防反接和防错接等功能,防护等级IP67.
智能控制管理系统(控制器)
2、工作电压:DC24V、10A
2、采用单片机实现对锂电池的保护。基本功能必须具备过充保护,过放保护,光控,时控、防反腐、充电涓流保护、欠压保护、过压保护、短路保护、防水保护等。
3、产品具备智能控制功能,方便后期调试及维护
4、采用双保护系统,确保锂电池使用安全,防止易燃易爆。
5、具备单节独立电压检测与保护功能。
6、短路保护电流40A,反应时间0.8mS
7、过流保护电流20A,反应时间小于2S
8、控制方式:光控+双时段智能控制,全天候工作,无人值守。保质期5年。
 
 
4
灯杆
规格型号:杆高15米,灯杆材质为Q235碳钢。
技术要求:
灯杆采用圆锥单弯臂灯杆,上口径150mm,下口径340mm。
灯杆采用热浸镀锌内外表面防腐处理,符合GB/T13912-92标准,喷塑表面应光滑美观。
灯杆壁厚≥6.0mm,灯杆底盘D600*30mm, 
 焊缝表面无裂纹、气孔、咬边、未焊满缺陷。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焊接质量、尺寸偏差和表面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产品保证灯杆满足当地风压要求,保证灯杆正常使用。使用寿命15年。
 
 
5
基础
详见施工图
包括预留套管、预埋件等
 
 
 
注:1、单价包括货物原价、保险、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交接前保管、安装、安装期间合理损耗、检测验收和交付后保质期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2、灯具、灯形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样式供货。
3、表中未尽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3、清单说明
3.1表中所列设备招标采购数量是估算或设计预计数量,仅作为采购的共同基础予以参考,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供货,结算时按照实际安装的数量进行计量支付。
3.2本项目的每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者总价的细目,其费用将视为包括在清单中其他单价或总价中。
3.3招标采购质量:合格。
3.4产品要求
3.4.1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正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三包规定。
3.4.2供应商对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作出书面承诺。

三、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采购人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供应商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所有货物供货时(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四)技术支持
1、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供应商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3、供应商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须提供至少5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2、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供应商必须在接报修电话48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4、供应商考虑项目及自身情况,提供一定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六)培训: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供应商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延期一天扣合同金额的2‰
(八)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九)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费用统一由滁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承包人提供发票中的付款人为:滁州市交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款按期支付,每期最小支付额100盏路灯。对已安装合格的产品支付7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计量款的10%;审计备案后再付总计量款的10%(如不需审计,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计量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五年,其中满3年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50%,满5年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50%。
(十)供应商售后服务不及时,造成社会影响的,按2000元/次扣除工程质质量保证金,同时采购人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该供应商为滁州市地方目录产品资格。
(十一)验收
1、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供应商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供应商在竣工验收时提供竣工验收全套资料陆份。
2、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
4、合同交货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
5、保密条款
签定保密协议等
6、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采购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和国家级权威检测部门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退回。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项目名称     )  ”的招标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招标响应、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二: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
投  标  函
致: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采购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采购投标书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                                (公    章)
                        
谈判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附件四:
单一来源采购谈判报价单

 

项目名称
G104滁州至汊河段改建工程一、二期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报价次数
第     次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12米路灯
太阳能电池板组件
 
 
 
灯具及LED光源
 
 
 
太阳能专用智能型锂电储控单元
(锂电池)
 
 
 
灯杆
 
 
 
基础
 
 
 
合计
 
 
 
二、15米路灯
太阳能电池板组件
 
 
 
灯具及LED光源
 
 
 
太阳能专用智能型锂电储控单元
(锂电池)
 
 
 
灯杆
 
 
 
基础
 
 
 
合计
 
 
 
总报价        (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元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注:供应商分标段填写。
 
 
 
 
投标单位:                           授权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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