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和县禹湾公园工程
发布时间: 2016-02-24    浏览次数:5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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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2016-001
项目名称
和县禹湾公园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和发改行审(2015)114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
和县禹锡路与老巢宁路交叉口东南
建设规模
占地约18亩、绿化面积12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24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6月21日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项目投资
本项目的投资额约493万元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自营苗圃面积200亩以上(以林权证或租赁合同上的面积为准,提供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以合同工期为准)。
(4)本项目采用以工程换项目方式,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指定的新城区待利用地上按规定标准建设苗圃1000亩以上。
4、业绩要求:无。(业绩应为已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建设主管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报告。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备案或报告落款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6、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7、已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年3月6日,登陆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马鞍山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zbcg.hx.gov.cn/zbcg.mas.gov.cn),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未及时下载的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
3、实行网上投标报名的项目,投标人已网上报名,但投标人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未提交放弃投标确认又未参加投标的,一年内发生一次予以黄牌警示,一年内发生二次暂停投标登记一个月,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暂停投标登记六个月。
对招标文
件的疑问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书面或传真至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如有必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 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投  标
保证金
户  名: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工行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306072038000045680
重要提示
评标过程中涉及到应公开的资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马鞍山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已公开的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获奖证书等)为准,未公开的资料不作为评标认定依据。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县历阳中路7号
联 系 人:方明
电话(传真):1805552839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沈阳路20号
联  系  人:汤四向 
电 话(传真):13170156266
电 子 邮 箱:910268705@qq.com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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