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20130418-2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以公开采购方式对后勤服务中心生活配套物品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 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最终确定的供货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但所报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质量要求:
(1)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要求工期:不高于 25 日历天,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4、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采购的生活配套物品供应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窗帘制作安装或卫浴产品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生活配套物品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6、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会员单位投标,非会员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会员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有关会员库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查询,联系人:王工,电话3019013)。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次招标采购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中的材料名称、单位、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进行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作为评标依据;如投标数量与招标发布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发布的数量为准,修正总价。结算时,以所报的材料综合单价×相应的材料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除主材费用外,还应包括:所有辅材、安装、材料试验费、运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利润、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相关交易费用、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本项目为 一 个标段,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 255000元。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此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书按废标处理;如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否则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废标处理;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及“于 2013 年 4月26日 8时3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3 年 4月26日8时3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后,递交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8.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至代理公司,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5万元人民币,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密封完好缴纳至招标人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须在签订合同前一天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五、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开标时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的下列资料原件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投标单位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包含窗帘制作安装或卫浴产品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
3、税务登记证副本。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按上述要求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原件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的原件有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1、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7、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材料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所提交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人3人组成)。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评标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项目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变更交易方式:
(1)投投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一次招标失败原则上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失败,招标人申请并经市招标局批准后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
(2)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保证金已足额交纳;
2)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或下浮比率不一致的。
7.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子项)的投标报价(单价)高于招标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子项)的最高限价(单价)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不含等于)
8.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发布招标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清单数量为准,并修正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总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供应商因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场安装,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作为对因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时招标采购人的合同价差损失;第二中标候选人亦发生第一中标候选人上述行为的,同样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采购函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4月22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CZB3030254@163.COM(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4月2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中标单位还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600元。
十、材料清单:后勤服务中心生活配套物品采购及安装工程材料清单: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十一:图片另附
十一、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报价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1、招标人: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材料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材料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材料采购质量要求:
(1)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以上材料采购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见附件),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售后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如一次未按此要求,扣除全部质保金。
5、包装运输:
①、所有材料应按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并保证上下装车方便,不受损坏;
②、运输时必须注意防止包装之间在运输途中相互碰撞,造成产品损坏;
③、运送到现场必须分类堆放整齐;
6、要求工期:不高于25日历天,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进行处罚。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7、付款与结算:
①、付款:供货、安装全部结束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3个月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全部付清,质保期为1年。
②、结算:实行单价包死,数量按一年到期无质量问题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8、履约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风险责任:
乙方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即施工工期紧,材料品种、规格多,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产品按时、按质、按量及图片要求送到现场并且安装完毕,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0、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能履行招标要求和本合同要求时,视为乙方违约。
②、因乙方供货不能按时进场或质量达不到标准导致退货比例太大而影响工期及因乙方违约影响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
③、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延伸损失的,甲方没收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能冲消甲方损失的,乙方将继续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④、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实赔偿给乙方。
11、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方(公章): 供货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239000 邮 政 编 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鉴证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封面 正本/副本
滁州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单位负责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函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公开招标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按各清单项目最高限价的 %为投标价;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安装并交付招标人验收。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函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四)、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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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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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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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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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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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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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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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综合单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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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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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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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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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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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
|
产品编号:050-6;材质:环保遮光布;等级:一级;主要成分:遮 光 率90%,克重/M:620g/m±5g,100% 涤纶长丝;主要质量参数:色 牢 度:日晒5级,水洗4级以上,摩擦4级,缩水率低于1.5%;洗 涤 方 式:不 能 加 漂 白 剂,可 用 温 水 清 洗;尺寸:1.4米(高)*2.3米(宽)
|
套
|
750
|
(另附)
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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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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晾衣架
|
材质:202 不锈钢;尺寸:3.9米(长)(两根总长)*0.32米(直径)
|
套
|
750
|
(另附)
详见附件2
|
120
|
|
|
3
|
毛巾架
|
材质:铝;尺寸:60CM(长)(双杆式)(两根)
|
套
|
750
|
(另附)
详见附件3
|
100
|
|
|
4
|
总报价
|
|
注:1、图片中的颜色仅供参考,中标人必须同意招标人在合同实施前或过程中对颜色、样式和材质作适当调整,价格不作变动。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单价不变。
2、本工程计价表中各项综合单价均为投标时的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中各项综合单价高于最高限价时,均按废标处理。
3、工程计量以按实际计量为准。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除主材费用外,还应包括:所有辅材、安装、材料试验费、运送至安装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利润、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相关交易费用、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4、总报价是指每种规格型号的货物的综合单价与其数量乘积之和(如总报价计算错误,评标小组将以每种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作为评标价)。
5、报价表中的投标综合单价为材料的最高限价*下浮比率。三种材料的下浮比率必须一致,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六)、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投标人信息表(手持)
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税务登记号: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
电 话:
地 址:
投 标 单 位:
(公章)
备注:1、本表在递交标书时交于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十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后勤服务中心生活配套物品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单位代表:赵德云
联系电话:0550-3702979
(单位盖章)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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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勇 姚垚
联系电话: 0550-3030626 18055077282
(单位盖章)
2013 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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