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凌云山公园一期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4-18 浏览次数:896次
项目编号:皖E0- 14-2014-0092
一、项目名称:当涂县凌云山公园一期工程
二、项目编号:皖E0- 14-2014-009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4月11日
四、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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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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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子目单价超控制价相应单价5%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子目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5%);
(2)修改清单、未按要求报价的;
(3)规费费率低于控制价规费费率的;
(4)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低于控制价相应费率的;
(5)利润按零报价的;
(6)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要求报价的;
(7)报价与各组成部分不闭合;各组成部分之间不闭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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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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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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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投标限价);
(2)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成本价D2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最低成本价D2);
(3)子目单价超控制价相应单价5%以上的(计算公式为:子目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控制价相应单价╳5%);
(4)修改清单、未按要求报价的;
(5)规费费率低于控制价规费费率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低于控制价相应费率的;利润按零报价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要求报价的;
(6)报价与各组成部分不闭合;各组成部分之间不闭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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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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