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5-04-13    浏览次数:3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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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安排,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街道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ZFCG-2015-01-021

二、采购人: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项目内容:

河沥溪街道辖区内平兴村、长虹村、畈村村以及河沥溪村(三个片区)共189个村民组的垃圾房(约200个左右)的垃圾清运,承包管理经费包含:车辆燃油费、车辆修理费及人员劳务费。服务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采购预算:人民币414000元整(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必须是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具有道路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外地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如果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在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招标实行会员制网上下载标书。会员实行开放式注册,具体申报事项,请查询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信息科联系电话:0563-4110836

七、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注册会员,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2日下午17时止(以标书费用到账时间为准),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ngcg.ngxzfw.gov.cn),凭本公司注册会员身份以个人建设银行或企业版建设银行网银在线上缴纳标书费, 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5日9时整;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单位须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会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国市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集中采购机构: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超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宁国市市委党校一楼) 

咨询电话(传真):0563-4110839

电子邮件:ngzfcgk@163.com  


 

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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