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江南产业集中区淮河西路桥、皖江西路桥栏杆采购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14-08-27    浏览次数:6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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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产业集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跨排涝支沟五座桥梁项目部共同组织,现对江南产业集中区跨排涝支沟五座桥梁淮河西路桥、皖江西路桥栏杆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询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4、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最高控制价的基础上,以现场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现场按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即为其合同价格。

5、供应商的报价中包含总包服务费  5  %,该项费用在结算时由总包单位在供应商计量款中扣除。

6、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本项目由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跨排涝支沟五座桥项目部签订采购协议以及支付采购款,采购款支付比例如下:

1、供货全部完成后支付总货款的75%,在安装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货款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分一个包,预算控制价:陆拾壹万零柒佰伍拾壹元(¥610751元)。

1、采购内容。淮河西路桥位于集中区淮河路与池州大道交口,皖江西路桥位于集中区皖江路与池州大道交口。(具体详见附件图纸)

 

 

品名

具体要求

数量

最高控制价(元)

花岗岩护栏

每片长185厘米×宽20厘米×高143厘米(含立柱、扶手、垫块等),详细参数见附件

254.48m

610752

 

备注: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数量按约定量填写,竣工时按实发数量,中标单价予以结算。

3、以现场有效最低总报价为成交原则,单价与合计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

4、供应商的报价中包含总包单位结算时应扣除的总包服务费。

 

2、采购材料要求:

(1)材料的材质为芝麻白色系的花岗岩。具体参数按池州大道跨排涝干渠桥已实施栏杆标准。

(2)石材采购价格为包括采购、装卸、运输、安装、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3)采购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要求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概不受理。

3、供应商到现场开标时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交由采购人查验。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工本费请汇至:

户名: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账号:2000 0286 5692 1030 0000 018

开户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梅龙支行

 (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4、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购买收据的开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凭证至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科处领取招标文件并开具招标文件工本费购买收据。联系电话:  胡工  18056620129    0566-2210716

5、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办三楼会议室(安徽省池州市梅龙镇江南产业集中区)。

6、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 9  月  16  日 10 时 0分。

7、保证金。本项目诚信保证金金额为:两万元整。现场现金提交,未中标供应商现场退还。

8、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未按约定时间供货每逾期一天扣罚人民币3000元。

9、质量要求:质保期限 为二年。货物必须是按有关质量标准所提供的正品,同时必须按要求分段堆放。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执行。

10、报价函现场拆封、评审,并按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诚信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该供应商将被作为不良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未成交的供应商诚信保证金在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集中区五座跨排桥工程项目经理部

账号:2310 2010 2100 0041 585

开户行:徽商银行池州江南集中区支行

11、合同签订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将该供应商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

12、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胡工  18056620129           许工   13205636898

 

 

 

 

 

江南产业集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跨排涝支沟五座桥梁项目部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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