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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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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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²、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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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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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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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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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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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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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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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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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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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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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苑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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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0(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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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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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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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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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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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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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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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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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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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苑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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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1(4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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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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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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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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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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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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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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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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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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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苑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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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6(1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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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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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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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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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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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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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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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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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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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苑路南侧、汤王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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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9(1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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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服用地(汽车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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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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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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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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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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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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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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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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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大道北侧、汤王大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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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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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卫慈善用地(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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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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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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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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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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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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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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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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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大道南侧、庄周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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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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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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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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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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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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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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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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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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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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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园路西侧、槐花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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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6.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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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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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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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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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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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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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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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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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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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王大道西侧、茴香路北侧、春华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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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59.0(6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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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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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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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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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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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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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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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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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月11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5-72、73、74、75、76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5-77、78、79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1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11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6年1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在2016年1月11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21日下午4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6年1月14日下午4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5-72、73、74、75、76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2015-77、78号地块竞得人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八、2015-72、73、74、75、76、77、7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2015-79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玉龙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