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H2013128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中学食堂厨餐具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招 标人:安徽省凤阳中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凤阳县内。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
3、标包划分: 一 个标包。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为 500 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有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有效期内企业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有效期内企业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具有“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具检测合格报告
7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用具气源性适配合格证书及安装上岗证书;
8投标人须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
9具有2至3小时到达服务能力及专职售后服务机构
10投标时需提供样品,图片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13年6月17日17时以后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4万元整。
须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现场查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中学食堂厨餐具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凤阳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内 地 址:滁州市会峰路72-12号
联系人:曹永亮 联系人:罗道群
电 话:18900503833 电 话:0550-3015577、1395501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