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G2015314
	
		发布日期:2015 年 12月 18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经开区华众北侧土方回填工程(二次)
	
		2、招标人:凤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经济开发区。
	
		2、建设规模:约20万立方米土方回填施工,面积约193亩,最低高程15.6米,计划将该地块回填至高程18.0米,工程投资额约130万元。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凤阳县经开区华众北侧土方回填。具体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50%,审计结束后付付清余款,均不计利息。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凡外地进凤投标企业如需在中标后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各投标企业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按本公告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报名资料的各投标单位领取。
	
		2、本次招标采用实名制报名制度
	
		2.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日 09:0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
	
		2.2报名地点:安徽省凤阳县公路分局南侧(永乐家园对面);
	
		    报名联系方式:王工,电话:13955068446。
	
		2.3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等。
	
		报名时提交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3、标书费3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陆仟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经开区华众北侧土方回填工程投标保证金(二次)。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 179731168333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59550632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955068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