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住宅部分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合格单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发布日期: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住宅部分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招标人: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合肥滨湖新区,云谷路以北,杭州路以南,韶山路以东,庐州大道以西。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局管配电房至二处自管配电房、高压进线电缆、桥架;(局管配电房算至内墙5米)电缆、桥架;(局管配电房算至内墙5米)
二处自管配电房供配电设备供货、安装含接地;二处自管电缆沟支架含接地,电缆沟盖板、局部盖板支架;地源热泵自管配电房进线电缆、桥架;公用自管出线至各单体公用配电柜电缆敷设、二端接线;地下车库电动汽车充电桩:管线、配电箱、充电桩设备供货安装;局管135供电项目的手续办理,送电时间不得迟于2017年4月30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设备及材料的选型要求见附表。
3、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审查:资质后审
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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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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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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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资料: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5年6月至今社保证明(复印件);
2)、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两年内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证明(开具日期距报名之日不得超过30天,否则无效);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证明(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官方查询系统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络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企业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日期距报名之日不得超过30天,否则无效)(复印件);
7)、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复印件);
8)、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9)、企业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送配电工程施工);
10)、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报告签署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送配电工程施工);
11)、企业出具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承诺。(原件)
12)、外省企业必须按安徽省建设厅2010年11月9日颁布施行的《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合肥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企业书面承诺原件)。
备注:1、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不得更换;
2、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唯一授权人,不得更换。
3、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
4、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5、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2968667
传 真:0551-629686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赵杰、何林
电 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820、831
传 真:0551-6514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