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备案号:341021B2015009
发布时间:2015年 3 月 25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环境提升工程(系统除臭)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污水处理厂内
2.2建设规模:560万元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除臭工艺设备、控制系统及阀门和管道,包括其设计、采购、设备制造、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两种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工程设计资质:大气污染治理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
(2)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3.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含)以上工业废气治理的工程业绩(处理风量在15000m3/h或以上,须提供合同原件)。
3.4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为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
3.5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时限自项目开始报名之日往前追溯三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求:须提供以工程设计资质为大气污染治理设计乙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的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协议书。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 年 3 月 25 日至2015年 4 月 3 日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紫阳路19号,县政府西侧)报名,并缴纳相关费用(备注:1、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2、所有证书原件报名同时查验后现场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5.2、报名后同时在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电子版图纸由各投标人携带U盘拷贝或由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4 月 16 日09时00分,地点为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则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歙县循环经济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江滔 联系电话:0559—675608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
联 系 人:陈媛 联系电话:13339094139
开标地点:歙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紫阳路19号(歙县政府西侧、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559-6527518
9. 监管部门
歙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653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