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需要,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徽盐·湖畔明珠、徽盐·龙湖湾及徽盐龙湖郡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徽盐·湖畔明珠、徽盐·龙湖湾及徽盐龙湖郡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比选
(二)招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三)其他: 资金来源自筹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东至长安北路,西至龙河东路,北至皋城东路,南临规划市政支路
(二)比选范围: 六安市长安电子厂及周边棚改项目共分为C、B、A三个地块分批次供地。上述地块由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竞拍取得后开发出徽盐·湖畔明珠、徽盐·龙湖湾及徽盐龙湖郡项目。其中(1)徽盐·湖畔明珠小区项目位于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北路以西、龙河东路以东、纬三路以南,总占地面积74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2951.58平方米。项目主要业态包括17栋高层住宅,1栋沿街商业、部分底商和地下车库;(2)徽盐·龙湖湾项目位于东市街道,总占地面积1086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259.48平方米。主要业态包括24栋高层住宅,8栋洋房,5栋商业,1栋幼儿园、1栋综合办公楼和地下车库;(3)徽盐龙湖郡项目位于龙河中路以东,皋城路以南,长安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总占地面积90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1755.65平方米。项目主要业态包括15栋高层住宅,5栋沿街商业,1栋幼儿园和地下车库。
(三)工作要求:
1、协助招选人办理土增税清算等相关事宜;
2、根据招选人需求或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草拟反馈意见函、情况说明、答复材料及土地增值税申报表等涉税文书;
3、协助招选人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棚改三个项目同批次进行土增清算及各项目清算分期等事宜;
4、根据招选人经营现状、财务核算及已缴纳税款情况,项目现场负责人全程协助招选人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充分沟通,以期上述3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定案金额达到公司预期及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需征得招选人同意后出具(如有退税,需协助招选人办理退税到账)等;
5、根据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进程,与主管税务机关就关键问题(如分期、征迁安置房收入确认、征迁安置费分摊及清算税款等)讨论时,需中选人所长协助招选人参与讨论等;
6、全面梳理招选人财务核算、收入结转、成本分摊及入账发票等并形成纸质版报告以指导招选人整理相关资料,以帮助招选人用好、用足、用活国家税收政策,达正确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纳税行为及履行纳税义务等;
7、本项目对是否分期清算以招选人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四)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针对上述土增清算项目实质问题讨论前完成土增清算及税务申报;取得主管税局最终版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定案文书、完成补/退税后土地增值税清算且完成全面梳理甲方账务处理形成纸质版报告后服务期终止。
(五)其他:/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近三年来(2022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不能体现签订时间、项目内容、人员信息等关键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或鉴证报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在参选单位工作2年以上,并持有执业税务师或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近三年来(2022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业绩合同须能体现该项目项目经理信息,若无法体现该项目项目经理信息的,则须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五)承诺书(详见附件)
(六)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审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格式条款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
(九)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参选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 18000 元
(二)参选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参选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账号:3400 1746 3080 5300 4960
开户行:建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059735271K
地址:六安市长安路以西、胜利路以北
(三)参选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参选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参选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18000元,否则,视为参选保证金缴纳失败。
2、参选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参选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未按所参选标段递交参选保证金或所参选标段未收到参选保证金,均视为所参选段保证金未到账。
4、参选保证金退还:
中选人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所有参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备注:在项目招选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参选报价说明
(一)本工程控制价采取方式1
方式1:控制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900000元 (增值税税率: 6% ) ,控制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 849056.60元。
方式2:其他: /
注意: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选金额的5%。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六安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招选人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人签订合同。
2、全部工作完成后,中选人未发生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中选人可向招选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招选人应当从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选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1、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参选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选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
2、如发现中选人参选文件中的内容造假,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没收参选保证金,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未经招选人许可,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项目总价包干,参选人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所有费用,参选人须在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基础上合理报价,自行考虑参选风险。
3.参选人需在参选前认真考察、了解并获取相关资料,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详细表述各项目实际情况等原因而在中选后或合同履约中提出索赔或延期入场、消极怠工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参选人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参选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依据评审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6、参选报价函。
7、报价清单(如有)。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总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中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过程中各类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因任何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调整。除前述费用外,参选人不得就本次采购再另行向招选人增加任何费用。严禁将本项目转包及违法分包。
(四)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费用(如税务局最终要求分项目清算,则按照鉴证报告中的建筑面积与各项目整盘建筑面积的比例乘以中选价计算)于乙方提交各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初稿并获得甲方认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余款于甲方认可各项目土增清算方案、结果且通过税务机关审核及乙方完成全面梳理甲方账务处理形成甲方认可的纸质版报告后支付(如甲方有退税,乙方需协助甲方办理退税到账)。付款前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随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税率调整而调整)。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针对上述土增清算项目实质问题讨论前完成土增清算及税务申报;取得主管税局最终版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定案文书、完成补/退税后土地增值税清算且完成全面梳理甲方账务处理形成纸质版报告后服务期终止。
(六)违约条款:参选人需在参选前认真考察、了解并获取相关资料,不能因本比选文件未作表述而在中选后或合同履约中提出因现场环境及条件因素发生的损失索赔及延期入场、消极怠工等。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清算报告,应向招选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人民币1000元整。参选人出现上述情况,招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参选人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
(八)知识产权归属 /
(九)约定仲裁或诉讼管辖地(向招选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义务/
(十一)其他: /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一)获取方式:在线发售比选文件,有意参加的潜在参选人首先须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b.aestit.com)中完成注册,等待管理人员审核,通过招投标系统登录,交纳招选资料费用后(如有),可直接在招投标系统中下载比选文件及其它资料(如澄清文件等),招选人不另行发布上述内容的书面资料。
注意:参选人须在系统 http://zb.aestit.com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具体注册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首页“常见问题”“操作手册”。
其他注意事项:
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申请变更,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b.aestit.com)平台“登录”递交。(参选文件扫描件要求一页一张纸,清晰不模糊,参选人上传后请自查扫描件清晰度,因电子版参选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参选文件评审项的,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电子版参选文件需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未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的均为无效参选。
在线招投标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许工,电话:0551-62872918。
(二)发布公告媒介:
1.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b.aestit.com)
2.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3.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xinecai.com/)
(三)开标时间招选人另行通知,在开标时间前参选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参选人对参选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在线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未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解密的参选人视为放弃参选。
(四)招选人确定中选人之后,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提交三份给招选人。
九、中选单位确定方法
本次比选中选单位确定方法采取方式 1
方式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法。招选人将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招选人评审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为准。招选人无义务对参选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方式2、其他: /
十、联系方式及参选截止时间
(一)招选人: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二)参选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09:00
(三)招选联系人:汪经理,电 话:0564-3630932(本比选公告有附件,附件需企业在电子招投标网站注册登录后自行在对应项目参选公告下方下载。)
(四)电子招投标技术咨询联系人:许工,电话:0551-62872918。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