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皖新黄山阅生活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2-07    浏览次数:178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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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黄山阅生活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皖新黄山阅生活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皖新黄山阅生活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室外供配电工程施工承包
  2. 工程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3. 建设单位: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 资金来源:自筹
  5.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793平方米,建筑结构高度21米,地上3栋5层建筑群,地下1层,地下室面积约2592平方米。
  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一)外线工程:主供电源(自昱中开闭所)、备供电源(利用新江126线54号杆开始),引入黄山阅生活2*800KVA专变配电房线路的真空断路器、电缆、电缆排管、土方、井室砌筑、破路及修复、共线路交叉其他市政管道包括市政绿化的勘察、保护。

(二)变电所工程:1)2*800KVA变配电房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等所有电气设备供应、安装和调试(不含气体灭火和通风);2)变配电室内所有接地系统的供应、安装及调试;3)变配电室内的其他配电,包括变电室内照明、动力、插座、配电箱等(其中暗配管道由总包负责结构内预留预埋);4)变配电室内的地坪处理及设备基础、电缆沟及电缆沟支架、电缆沟盖板;5)标配标准化设施(令克棒、验电笔、绝缘手套、绝缘靴、挡鼠板等)。

(三)低压出线工程:总包施工单位低压馈电电缆已全部预留到配电房,不在本次范围以内。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或主管部门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企业自行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6年1月至今,须清晰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无效)。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

   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接收招标人相关资料后,已经核对、确认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和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国家电网规范验收要求,并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信誉要求:信用良好,无违规诉讼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当前在安徽省内无因重大安全质量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在处罚期内)的处罚(投标人企业出具承诺书)。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  11 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和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截止时间”;

4、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和纸质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前台。

持下列证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纸质报名材料内容:

1)委托代理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至今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盖章确认或官方网站下载,须清晰体现委托代理人姓名,否则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出具2013年1月1日至今无市场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原件);

6)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关于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要求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证明和社保证明(开具日期距报名之日不得超过30天,否则无效)(复印件);

7) 企业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有效的财务报告(完整复印件报告);

8) 企业和项目经理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商业项目供配电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得重复(复印件);

9) 企业出具在2013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企业信誉的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承诺(原件);

10)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接收招标人相关资料后,已经核对、确认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和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国家电网规范验收要求,并确保中标后本工程能够一次性通过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否则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原件);

11) 外省企业必须按安徽省建设厅2010年11月9日颁布施行的《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黄山市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企业书面承诺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原件);

12) 备注:

1>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的唯一授权人,不得更换。

2>招标人(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

3>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代理机构)若发现投标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15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4>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复印件装订成册且加盖报名企业公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赵杰

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820

招标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8号

联系人:凡工      电话:0551-62968661   0551-6296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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