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4140045
	发布日期:2014年05月21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安徽省潜山县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6557㎡,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投资规模约520万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包括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下同)。如空调生产、经销商不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可与具有上述资质的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企业;
	3.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4经销商必须取得空调生产商针对本项工程的正式授权,按照要求填写授权书,并出具证明文件,一个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个投标人投标;
	3.5 招标空调参考品牌:格力、海尔、美的、海信;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参考品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5月21日至2014年0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6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70114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安徽省潜山县综合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下同)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产品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潜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经济开发区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桃园北路舒台桥旁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0556-8978928                      电 话:0556-8931069
	传 真:0556-8978848                     传 真:0556-8931069
	8.其它要求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国清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0556-8972038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701146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