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阜阳市颍泉区渡口安置区一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5-22    浏览次数:19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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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颍泉区渡口安置区一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颍泉区渡口安置区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渡口安置区一期工程施工(二次)

1.2 项目编号: FZGY-GCYQ2015073-1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颍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综【2014】26号

    1.5 招标人:阜阳市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星路西侧、周棚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设面积约22175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7216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约149065平方米,商业面积约17545 平方米,幼儿园约3000平方米,物业社区管理用房约171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约49599平方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约5亿元

2.4 计划工期:5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信誉要求: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5 月22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颍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王  工    

电    话: 0558-262333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路金牛小区12号楼101室

联 系 人:   丁  工          

电    话: 0558-2260728       

电子邮箱:SZJXYX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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