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大庙镇凤殷路(亮岗南段)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4-21    浏览次数:6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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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Y-G2016111               

发布日期:2016年4月20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大庙镇凤殷路(亮岗南段)配套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大庙镇

2、建设规模:道路长1.91公里,包括排水、人行道铺装及绿化工程。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工程款付款方式:不预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审定价的85%,余款 在2年质保期后,如无质量问题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6年4 月 20 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信用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大庙镇凤殷路(亮岗南段)配套工程施工 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  187231053737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价的10%,中标人的投标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凤阳县大庙镇     

联系人:黄永章              

电  话:13855038644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52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956317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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