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武警安徽省总队反恐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围墙和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16-01-19    浏览次数:13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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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15-TJ-1725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武警安徽省总队反恐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围墙和土方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元疃镇三合村。

2、建设规模:武警安徽省总队反恐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530000㎡,总建筑面积约80000㎡。土方开挖量约370000m³,土方回填量约420000m³,围墙长约3000m,墙厚240mm。

3、招标范围:上述场地内的围墙和土方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肥企业须按《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行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合建〔2015〕41号)已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土方工程业绩或总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若总承包合同内包含土方工程,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达到上述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单项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土方工程业绩或总建筑面积4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若总承包合同内包含土方工程,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达到上述要求,合同中须明示项目经理姓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一个合同标段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楼616室)。

3、报名资料:报名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和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证件均查原件并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安徽省总队后勤部

 

地  址:合肥市环湖东路88号

联系人:张波

电  话:0551-6573193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华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益民街15号富华大厦6楼

616室

联系人:吕磷 高军

电  话:0551-62656622  62672775

传  真:0551-62656622  6267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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