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安置小区三期续建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14-03-19 浏览次数:678次
招标人
|
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工程名称
|
滨江安置小区三期续建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中标费率(%)
|
1.20
|
|
|
中标工期(天)
|
/
|
|
|
项目总监
|
章钢跃
|
|
|
开标时间
|
2014年3月18日15:00时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
|
公示时间
|
2014年3月19日08 :00时至2014年3月21日17 :30时
|
|
|
投诉方式
|
县纪委(县监察局):05556732715 县招管局:05556797971
招标人:6758538
|
|
|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此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未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直接向招标监管部门投诉的,招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
二、 投诉人对招标人答复异议情况不满意的,可向招标监管部门书面投诉。
三、 投诉人对招标监管部门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投诉。
四、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上述相关部门均可不受理。
六、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
|
本网站招标信息除有明确授权外,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篡改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