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
2.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以上款项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以上款项递交方式时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招标文件)缴纳至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专用账户。(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账户名称: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1)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27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2)账 号:1767270777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3)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235
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4)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002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3.本工程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均由投标人凭借本单位用户名及密码从金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www.ahjzztb.gov.cn)上下载。
4.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上传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网上集中统一答疑,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金寨县招投标监管服务系统网站(www.ahjzztb.gov.cn),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其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6.首 次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完成网上登录注册后,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即 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格有效期以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准。已在《金寨县招投标网》完成注册并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有效期期满或需变更相关信息的单位, 报名时,可由单位提供书面申请以传真等电子化方式办理延期或信息变更手续。
7.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应无记名办取一张“一点智慧”格式转换软件的专用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刻录(刻录方式详见金寨县招投标网会员专区的《关于投标文件刻录生成中常见问题的说明》,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时,应统一使用“金寨县招投标项目标准化工具”。(本条不采用)
8.投标人在网上注册或报名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我县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招投标部联系,联系电话:0564-7350796。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13855169113。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本项目严禁挂靠,严禁转包、非法分包。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上述行为的中标人,其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与该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时计入诚信档案,限制其一至三年不得参与金寨县所有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10.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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