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至S340路面改善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至S340路面改善(一期)工程施工
	1.2 项目编号: FZGY-GCYD20150304-1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中心基础[2015]48号  
	1.5 招标人: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1.6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和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2.3投资规模: 约19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正在担任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        /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要求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  12 月  30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服务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0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东分局
	联 系 人:  刘勇          
	电    话:  0558-256687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联 系 人:李满、李梅          
	电    话:0558-6687999        
	电子邮箱:840600442@qq.com    
	                                                     2015年12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