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亮化(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AHZJ-2016061710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9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9月29日
公示期: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昕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贰仟陆佰捌拾贰元贰角壹分元(¥712682.2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华塑节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贰仟伍佰壹拾元陆角(¥722510.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人民币柒拾贰万叁仟肆佰叁拾柒元玖角肆分(¥723437.9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亮化(二期)工程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芳、胡苏华、赵利、张莉莉、王为群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0551-66319739
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童超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864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四楼,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86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