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望江路(镇淮古街-滨河大道)东部延伸段工程(J-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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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5    浏览次数:873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实行电子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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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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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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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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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望江路(镇淮古街-滨河大道)东部延伸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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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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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发改行审[2015]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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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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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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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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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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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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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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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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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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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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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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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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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望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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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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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工程西起桩号镇淮古街(衔接现状望江路),东至滨河大道,全长为438.303米,道路控制红线26米,按照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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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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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    年 1   月  25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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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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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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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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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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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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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投资额约  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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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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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以合同工期为准) 
					
						4、业绩要求:    /  。 
					
						(业绩应为已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竣工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签字。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7、已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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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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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4 日,登陆和县招标采购网/马鞍山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zbcg.hx.gov.cn /zbcg.mas.gov.cn),网上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未及时下载的后果自负。网上备案咨询电话:0555-5200198;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咨询电话:0555-5200194。  
					
						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 
					
						 3、实行网上投标报名的项目,投标人已网上报名,但投标人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未提交放弃投标确认又未参加投标的,一年内发生一次予以黄牌警示,一年内发生二次暂停投标登记一个月,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暂停投标登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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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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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书面或传真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有必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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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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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1 月 1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2、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再递交一份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电子光盘递交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第 一 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5、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系统或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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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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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马鞍山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网上投标操作手册》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850-33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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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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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第 一 开标厅(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和县公安局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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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标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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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  号:34001777408053011217-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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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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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到场,且必须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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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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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过程中涉及到应公开的资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和县招标采购网/马鞍山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上已公开的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获奖证书等)为准,未公开的资料不作为评标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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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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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制作人的情况说明”、“企业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应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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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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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人: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和县行政中心大楼四楼416 
					
						联 系 人: 洪波18315507012 
					
						电话(传真):0555-5339007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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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陈飞 17756058550          
					
						电话(传真):0551-62220242       
					
						电子邮箱:zhaobiao04@ah-i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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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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