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双凤开发区凤梅家园新建自行车棚及广场工程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4-16    浏览次数:5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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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开发区凤梅家园新建自行车棚及广场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0099),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2013年长丰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实施细则》(招管局[2013]3号)和《关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的补充规定》(长招管局[2014]13号)的规定,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新建自行车棚一座,长度49米、宽6.5米;广场周围场地硬化,砌筑挡土墙,道路加宽,防水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预算价格:76.53万元

三、发包价格:52.24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工程建设地点:双凤开发区境内

七、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九、发包时间、地点:2015年4月17日15:00,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侧中奥花园11栋一楼)

备注:在参加义井乡杜岗村部至小倪郢、家南至小韩郢水泥路工程 (发包编号: 2015CFGB0091)、长丰县庄墓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发包编号: 2015CFGB0092)、左店乡永丰村北底组乡村道路 (发包编号: 2015CFGB0095)、双墩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发包编号: 2015CFGB0093)、双墩镇河东村吴埠路至周大郢通组道路工程 (发包编号: 2015CFGB0094)、龙门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西大门及附属设施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0096)、吴山镇吴涂路至周岗乡村道路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0097)、陶楼乡公路标准化路肩硬化工程(发包编号: 2015CFGB0098)中标的企业不再参加本项目的简易操作。

十、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十一、备选企业

安徽中汉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丰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水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乾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西土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金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兴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方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大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大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鼎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房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鸿顺鑫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继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丰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唯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鑫铭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庐州双凤工程建设有限公、安徽晟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注意事项:

1、备选企业可以自愿放弃参加抽取资格,但应以书面或传真、也可用法人手机号并署名向中心移动平台(1065752966090000)发送短信等形式,并提前于公告抽取截止时点前24小时,向中心综合部申请放弃资格。参加备选企业一年内出现3次放弃抽取行为的,视同中标一次,以后每再申请放弃一次抽取资格的,将直接视为中标一次,其在备选库内排名依次循环到末位。

2、备选企业可自愿参与现场观摩监督,但所指派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企业交易员,或者有两年以上养老保险的合同关系人员。法定代表人前来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需携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交易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交易员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其他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和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双凤开发区凤梅家园新建自行车棚及广场工程须知及附件.rar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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