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工程”澄清答疑告知函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招标的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工程现将澄清答疑告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企业要求现修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工程清单计价(控制价)取费费率现增加路灯取费费率和运动场取费费率,具体详见附件
三、因设计图纸和清单控制价调整,现将调整后《滁州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工程清单、控制价EXCEL电子版、电子版图纸、电子版“招”》重新发布上网。
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关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如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建设单位: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单位: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