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H01CG2015FW0385受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委托,对镜湖分局及下设单位工作环境保洁及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摇号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招标内容:
镜湖分局及下设单位工作环境保洁及绿化
二、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物业管理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物业管理要求和标准:
(一)保洁、绿化预算
2015年镜湖分局及各单位保洁、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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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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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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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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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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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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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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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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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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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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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保洁4万元,两次保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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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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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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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分局战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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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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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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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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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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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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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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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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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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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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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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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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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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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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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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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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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矶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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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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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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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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赭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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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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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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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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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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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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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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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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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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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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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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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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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洁、绿化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而定,根据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04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681.15元/人/月,共计1721.15元/人/月。
(二)保洁、绿化标准要求
1)保洁要求:一年两次保洁,一次在春节前,一次由各单位自定,每次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彻底的保洁,如果达不到要求,按照具体情况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合同约定)。具体保洁要求如下:
镜湖分局各单位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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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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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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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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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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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停车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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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积水、无杂物、无明显污迹、车道线斑马线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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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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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带、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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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头、无枯枝落叶、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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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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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瓷砖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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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脚印、无油渍、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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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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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沟、渠、池、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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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物、无污水淤积、流水畅通、无蚊蝇、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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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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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花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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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大理石无油渍、污迹、花盆无烟头、无杂物、外表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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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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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以下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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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迹、胶迹、脚印、目视无明显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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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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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果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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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超载、外表无污迹、油迹、无明显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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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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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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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污迹、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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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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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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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灰尘、污迹、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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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纸巾擦拭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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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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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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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污迹、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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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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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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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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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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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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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灰尘、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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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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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灯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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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灰尘、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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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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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门窗、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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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无污、无胶迹、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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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巾擦拭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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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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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显灰尘、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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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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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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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无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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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巾擦拭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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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标识、按键、对讲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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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灰尘、无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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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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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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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米以下无明显灰尘、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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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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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门、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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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物、积水,无明显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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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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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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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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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垃圾篓不过满、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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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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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椅、文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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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无污、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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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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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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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无尘无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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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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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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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无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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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或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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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扇、空调、百叶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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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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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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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管、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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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灰尘、无蛛网;无明显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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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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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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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镜面、台面无水迹、污迹,便池无污垢,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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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鼻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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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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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迹、灰尘、蜘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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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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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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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污迹、无水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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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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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洁
人
员
仪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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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容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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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时间内着本岗位规定制服,制服应干净,无明显污迹、破损,衣、裤口袋整理平整,不显露个人物品,工牌佩带端正。
2. 保持个人卫生,身上无异味。
3. 精神饱满,工作积极主动。
4. 各岗位人员工作期间工具携带齐全、完好。
5. 面部、手部保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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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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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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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现公共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主动向甲方人员反映。
2. 在甲方管辖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 接受甲方主管的监督和指导,并配合完成其他特殊清洁事项。
4. 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房间进行室内清洁时,不翻阅、查看任何资料,严守秘密,不向外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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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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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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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语言规范,常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10字礼貌用语。
2. 任何情况下不与客户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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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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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保洁未尽事宜,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要求去做,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对保洁事项有最终解释权
2)绿化要求
(一)、 养护时间
1、春秋季每周1—2次
2、夏季每周2—3次
3、冬季每周1次
(二)、养护员工的管理规定
1、养护员工上班必须戴工作证,工作证正面戴在左胸前规定位置。
2、仪容整洁,着统一工作服。
3、工作时间严禁吸烟。
4、不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5、危险物品不得带入镜湖分局各单位。
6、养护员工进入办公室服务时,要先轻轻敲门,经允许方可进入,进入后随手关门。
7、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镜湖分局各单位公物。
8、在养护过程中,要做到不能影响镜湖分局各单位工作,更不能做与养护无关的事。
9、养护工作做完后,经镜湖分局主管签字评分后,方可离开。
(三)、养护员工的护理程序
1、浇水:根据植物的品种及习性,适量浇水,使植物不会因为水分的原因受到损伤。
2、施肥:根据植物生长情况,适量施肥保证植物在用方单位,很好的生长。
3、擦叶:保证叶面清洁,无灰尘,泥土或其它异物。
4、擦盆:保证盆子的清洁,无灰尘,泥土或其他异物。
5、洗底盆:保证底盘的清洁,不能有泥土。
6、每天及时将养护单位需要换的花木带回苗圃。
(四)、换花员工的管理规定及换花程序。
1、必须遵守养护员工管理规定的1—8条。
2、换花车到达镜湖分局各单位时,禁鸣笛,车速不能过快,必须服从指挥,停到指定位子。
3、换花车停车后,必须熄火,由换花人找到镜湖分局主管人员,经批准方可开始工作。
4、换花完毕后,必须把留下的杂物清理干净,做到换花前后卫生一样。
(五)、提供的盆景,必须造型美观,色泽鲜艳,叶面丰满,健康,无病虫,无异味。
(七)、如遇节庆、会议,临时有增加、减少的植物时,随叫随到,配合镜湖分局各单位的安排。
以上绿化未尽事宜,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要求去做,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对绿化事项有最终解释权。
四、中标规则:
1、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1.4万元/壹年,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在开标现场,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优惠率(优惠率为0-9%共10个档次),确定最终的中标价格。
2、采用摇号机,开标现场抽取确定一名中标单位,投标人编号开标现场抽签确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 年4月24日9:00 - 2015年4月30日17:00(节假日时间除外)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网上下载确认函。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随机抽取)时间:2015年5月14日15:00。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随机抽取现场投标人需提交确认函,确认以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价和中标单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该物业管理任务,确认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依法签章,否则拒收。开标会上投标人还需提交下列证照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可不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3)投标确认函(缺一件作废标处理)。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壹佰元。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0时从投标单位帐户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指定帐户,逾期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摇号确定的候选单位保证金暂不退,其他未入选单位现场退保证金。
开户单位: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020511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 。
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其所缴纳的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差额。中标人凭银行转账凭证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退付:中标人中标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合同和招标人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
九、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程星联系电话:18755589169
传 真:0551-62220153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芮啸联系电话: 15309633268
十四、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97067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技术咨询)
招标人: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