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G2013-2-153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1日
一、现将2013年3月8日发布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科技服务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有关条款变更如下:
1、将原招标公告第3.1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变更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将原招标公告第4.3条“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变更为“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设计资质证书”。
3、其他内容不变。
二、招标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变更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www.ahtba.org.cn)、《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ah-inter.com/)上同步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合肥设计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199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51-6345501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电 话:0551-62220226、62220228
联系人:许先生、程先生
传 真:0551-62220273
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信息
人民币
账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市芜湖路支行
账 号:3400147470805004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