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万桥新苑安置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的延期通知及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17-11-27 浏览次数:3860次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2月13日上午08时30分整。开标地点为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 )。
2、本项目原交易文件涉及到招标主体单位均调整为建设单位:安徽金鹏城市改造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回购单位: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人、监管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3、本项目原交易文件的报价方式:费率报价均调整为投标报价;
4、原交易文件第16页19.2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该项目建安结算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报价费率区间为0.7%-1.0%,投标人所投报价费率≤0.7%或≥1.0%,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
调整为: 19.2监理费用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55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原交易文件第23页(四)监理费报价(商务标 30分)监理费用投标报价以该项目建安结算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报价费率区间为0.7%-1.0%,投标人所投报价费率≤0.7%或≥1.0%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则得分作零分处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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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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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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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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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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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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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评审的最低报价得满分30分,报价比最低报价每提高或降低1%,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按线性插入法计算得分。
得分计算公式:C=30-(|A-B|/B*100*2);C为报价得分值、A为投标人报价值、B为报价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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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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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为:(四)监理费报价(商务标 30分)监理费用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55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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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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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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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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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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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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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报价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效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分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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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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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监理费用由招标人、监管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支付,发票抬头为安徽金鹏城市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7、其余调整内容详见最新澄清答疑文件。
本次澄清内容与原交易文件内容、一次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内容为准,其余均按照发布的交易文件和一次澄清答疑内容执行。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若不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建设单位:安徽金鹏城市改造发展有限公司
商品房回购单位: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招标人、监管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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