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采公告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系统和各类泵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3-10-14    浏览次数:5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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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zcg201310-003

 

一、项目概况:消防系统和各类泵维修保护

1、招标人: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维保期限: 3年维保期。

3、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系统和各类泵维保项目

4、招标范围:甲方所有正常使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指示系统,所有水泵及控制柜。

5、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滁州市内。

7、本次招标价格:最高限价为:50000元/年。

投标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合同计价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后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8、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会峰大厦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和水泵系统(消防、喷淋泵系统、生活泵系统、空调水泵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二、投标单位须知: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要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有关备案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滁州招标采购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黄工:0550-3019013。)。

7、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保证接到业主提出的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必须提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必须保证上门服务。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9、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7)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包装于一个档案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按废标处理。以上(3)、(4)、(5)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现场核查(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0、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3、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勘查现场,若中标后有疑问,责任自负。

14、评标办法:最低单价价中标法,以有效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时,通过招标人抽签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资格审查且单价在最高限价以内的总报价。

15、定标: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600元和招标代理费3000元。

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3500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交纳。(装入信封中注明单位名称)

18、付款方式:中标单位的维保服务质量得到招标人认可后,期满一周内付款,每半年支付一次。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招标公告时间

2013年10月14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时 间: 201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10月23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RA2012@163.com(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10月24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处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 间: 2013年10月30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

6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后发放

7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叶德宇  13855000834

8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王志宏  13721000765

9

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份4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招标失败处理预案

因本项目投资额较小,工期紧迫,急需配套使用,一次招标失败,招标人申请并经招标局同意后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发包

 

招标单位: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四、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封面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消防系统和各类泵维保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期: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对招标公告等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招标。

2、我方承诺按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

3、我方承诺愿以           元/年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招标文件的要求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4、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项目的负责人。

5、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维保期限按业主要求。

中标后两日内进场,如未按本条款履行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600元和招标代理费3000元。

投标人:                 ( 盖章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地址:

 

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 标 单 位: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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