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装饰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项目名称:阜阳市精神病医院病房大楼装饰项目
1.2项目编号:FZGY-GCSZ20150137
1.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社会【2008】601号
1.5招标人:阜阳市精神病医院
1.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阳市人民路南侧、西湖路西侧(精神病医院院内)
2.2建设规模: 32579平方米
2.3投资规模: 约2300万元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室内、室外(部分)装饰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装修施工的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的项目。
3.3信誉要求: 企业近五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单项合同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 的项目。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外地企业进入阜阳市参加招投标活动,实行标后备案,按照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阜城进境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及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招管〔2012〕27号)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5年6 月24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09 时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一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精神病医院
联 系 人: 王科长
电 话:1370558879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阜王路356号(原武警支队院内)
联 系 人: 荣工
电 话:0558-2180053
电子邮箱:bjhcyxfy@163.com
时 间: 2015年 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