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郎溪县北港绿园二期安置区工程(bt)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现通知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部分”
3.5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帐户。
3.5.2诚信保证金: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rmb:7000000元);诚信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诚信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期前提交,诚信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帐户。
现更改为: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期前转入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帐户。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第14项
14 | 投标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 | 780万元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以电汇、转账之一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提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逾期未足额递交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
现更改为:
14 | 投标保证金 | 80万元人民币(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以电汇、转账之一方式提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逾期未足额递交的投标做废标处理)。 |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第22项
22 | 其他事项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780万元,扣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外,其余部分转入实施单位县重点工程局账户,计入项目总投资,计算投资回报。 2、本工程电梯等主要设备采购由bt投资人出资,实施单位通过政府招投标和采购平台进行操作,另行招标采购的设备除计取正常的投资收益外,另外计取6%的综合费用(不含工程税金)。 3、本工程需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按照总投资额的1.3%给予奖励。 |
现更改为:
22 | 其他事项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扣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外,其余部分转入招标人账户,计入项目总投资,计算投资回报。 2、本工程电梯等主要设备采购由bt投资人出资,实施单位通过政府招投标和采购平台进行操作,另行招标采购的设备除计取正常的投资收益外,另外计取6%的综合费用(不含工程税金)。 3、本工程需创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按照总投资额的1.3%给予奖励。 |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部分”
诚信保证金(5分) | 诚信保证金在700万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得1分,满分5分。 |
现更改为:
诚信保证金(5分) | 在投标保证金8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元诚信保证金得1分,满分5分。 |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12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